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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2017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公告

2017-09-07 14:04 湖北公务员考试网 https://hb.huatu.com/荆州公务员考试网 文章来源:荆州市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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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7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7]137号)、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鄂综考

  [2017]9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17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幼儿园、小学、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所有科目均采取纸笔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者,方可参加面试。

  (二)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为网上审查。面试仍采用现场审核方式。

  (三)从2017年下半年起,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新增“综合素质(小学)(音体美专业)”、“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综合素质(中学)(音体美专业)”、“教育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四个科目,其考试大纲、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

  取得科目“综合素质(小学)(音体美专业)”、“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综合素质(中学)(音体美专业)”、“教育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

  小学、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的音体美专业考生应按照新编码的科目报考,已通过该类别“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考试,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上述科目可替代使用,面试报名不受影响。

  (四)从2017年下半年起,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在小学类别新增 “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三个科目;在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新增 “日语(初级中学)”、“俄语(初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初级中学)”、“日语(高级中学)”、“俄语(高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高级中学)”六个科目。

  上述中学新增科目的“科目三”,笔试不考,仅在面试中考核,通过该类别“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两个科目考试的考生,面试报名时可以直接报考。其新增科目的面试试题由我省自行命制,组织方式参照中职类别,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待正式确定后,再另行发文通知。

  (五)2017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及考试时间

  1.笔试报名时间:9月5日至8日16:00;网上审查时间:9月5日至8日16:00;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9月11日09:00;笔试考试时间:11月4日。

  2.面试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2日至15日16:00;现场审核时间:2017年12月12日至15日16:00;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8日09:00;面试考试时间:2018年1月6日至7日。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在荆州市考区报名参加考试: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应为本市户籍或人事关系在荆州市。

  3.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含省教育厅评估合格的具备举办学前教育资质的49所中等职业学校,名单见附件6)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在就读院校所在地报考。

  (三)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四)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执行。

  三、笔试

  (一)网上报名及审查。考生可在报名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报名,流程如下:

  第一步:登录。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

  第二步:注册。未注册考生需首先进行注册。进行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大小: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黑白或彩色均可,白色背景为宜。

  第三步:网上审查。考生网上报名后,各考区应指定专人负责在当日内对已完成报名的考生信息,进行网上审查(仅审查考生应填报的项目是否齐全、规范,照片是否符合要求,不负责对考生报名条件进行审查)。

  考生在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下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并成绩合格者,在面试报名审查中将被取消面试考试资格。

  (二)网上缴费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2013]130号文件精神,实行网上在线支付考试费,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网上可在线支付的银行见附件2。

  (三)准考证打印

  报名结束后,市州教育考试机构采用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系统编排考场,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并于10月30日至11月4日考试之前打印教师资格考试准考证。

  (四)考试(笔试)日程安排

     

时 间

 

类 别

              11月4日(星期六)

   上  午

    下  午

    下  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 儿 园

综合素质(幼儿园)

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   学

综合素质(小学)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中学)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中职文化课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成绩查询

  12月12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内向荆州市教育考试院综合考试科提出复核申请,由荆州市教育考试机构集中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再报送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复查。复查后的反馈结果由荆州市教育考试机构告知考生。

  笔试成绩从合格日期开始,2年内有效。

  四、面试

  (一)考核内容

  面试按照《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执行,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二)面试方法

  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研制的面试测评系统。

  (三)面试报名

  1.面试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报名参加面试。面试分为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职文化课、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7个类别,其中,幼儿园面试不分科目;小学分11个科目;初级中学分18个科目;高级中学分17个科目;中职文化课类别考生面试与高中类别一致;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面试遵照《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试点)面试暂行办法》实施,且一律选择在武汉市考区的华中师范大学考点进行。考生面试类别与科目必须与笔试类别与科目一致,并于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

  2.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生网上报名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审核,要求如下:

  ① 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须持身份证、学历证明(在校生须持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见附件5)等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② 考生报名时要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承诺遵守考试纪律。违反考试纪律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接受处理。

  ③ 审核结束后,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确认。逾期未在网上缴费的考生,报名系统将自动取消报名考试资格。

  3.面试现场确认地点:荆州市教育考试院,沙市区园林路81号。(长港路与园林路口东角,市内乘27、38、56路公交车)联系电话:8102517。

  4.考生应于考前一周在网上打印面试准考证。

  (四)面试过程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到达测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陆“面试测评软件系统”,从计算机题库中抽取一组试题,考生任选其中一道试题,系统打印备课纸及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演示活动方案),备课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

  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7.中职文化课类别考生面试与高中类别一致。

  8.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五)成绩查询

  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成绩由各分项得分加权累加而得(各项目权重由《考试大纲》规定)。

  2018年3月上旬,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查询面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由本人带着准考证到荆州市教育考试院综合考试科提出申请复核。复查后的反馈结果由荆州市教育考试机构告知考生。

  (六)合格证明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不再寄送纸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6]23号)内容,自2015年下半年起,将不再打印、补办、下发纸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改由考生自行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www.ntce.cn/)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网页版”的考试合格证明,提供给认定部门使用(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联系电话:02787327255)。

  五、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处理。

  六、收费标准

  根据鄂价费规[2013]28号文件规定,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笔试纸质考试每科70元,面试每人每次200元。

  附件: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及缴费流程图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在线支付银行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代码列表

  5.在校学籍证明

  6.省教育厅批准的49所中等职业学校名单

  荆州市教育考试院综合考试科

  2017年8月28日

    (编辑:荆州华图)